好幾種的-清清楚楚- (網路流傳) Posted by: "Mr.850"
<http://www.libertyt imes.com. tw/2007/new/ sep/18/today- work1.htm> 彼得原理:
為何上司總是無能?
文/王樵一
每一個上班族,心中都擁有一個共同的疑問,那就是:「為何我的上司這麼無能?」
「為何他這麼無能,竟然可以成為我的上司?」沒錯,幾乎每個人都曾在職場上碰過無
能的上司。
對於「無能上司」這件事,上班族一般不外認為,一定是這個人很會拍老闆馬屁,亦或
者是個笑裡藏刀的小人,再不然就是運氣好,甚至跟老闆有一腿(親戚關係也算有一腿
)……。
這些理由都沒有錯,肯定也出現在某些職場,但也不盡然對。比較公允而合理的解釋
是,美國學者勞倫斯彼得博士(Dr. Laurence J. Peter,1919~1990)在《彼得原理:
為何事情總是搞砸了》一書中所提出「彼得原理」。
當年勞倫斯彼得博士完成《彼得原理:為何事情總是搞砸了》一書後,並不是一開始就
被世人當作偉大的定裡看待。彼得在1964年把書稿投給麥格羅希爾出版社時,編輯回覆
說:「我覺得這樣一本書不可能賺錢,因此我們對它沒興趣。」
這不是唯一一次的退稿,此後,彼得博士連續被三十家出版社退稿。最後一家出版社以
兩千五百美金買下了該書,並印了一萬本。沒人看好這本書,卻在出版第一年就賣出了
二十萬本。並且在1970年一整年都高居「紐約時報」暢銷排行榜,後來更被翻譯成三十
八國語言出版。
什麼是彼得原理?
彼得原理(The Peter Principle)指的是,在一個層級分明的科層組織中,一個在原
有職位上工作表現良好而獲得升遷到更高職位的人,最後將會升遷到他所無法勝任的職
位。
科層的無效率:升遷不勝任
根據彼得原理,每個人在職場工作的人,最後都將被升遷到自己能力無法勝任的位置
上,然後才停止升遷。那也是為什麼我們總認為自己的主管明明就很無能(或者至少比
自己無能),卻能夠待在比我們高的位置上。因為,他們過去都是因為待在自己所能勝
任的位置,替公司立下汗馬功勞,進而被升遷。
舉例來說,組織中一個原本專司研發設計的工程師,由於創意不斷,替公司開發出許多
賺錢產品。於是,不斷被拔擢,最後在研發部門已經無官可升,董事會便決定將之升為
管理職,甚至擁有董事席次。
然而,這個專長研發設計的男人,其實是個不善交際,不懂領導統馭的人。當公司為了
滿足組織升遷(以做為獎勵)制度的合理性,而將此男人升遷到他能力所不能及的職位
上時,便註定了,他將無法再升遷,無法再替組織做出貢獻,進而出現科層的無效率,
從而也壓抑了該名員工的才能與價值。
適才適位:多元發展職階、職銜
彼得原理提醒我們,一個不斷升遷員工, 若學習成長以跟上所升遷後職位的速度太過
緩慢,甚而無法適應新升任的工作時,終將 停滯在其所不能承擔的工作上。
「彼得原理」解釋了人們普遍疑惑卻又不 知原因的「工作不勝任」現象。彼得原理一
方面非常直接的告訴我們,評估自己是否到 了再也無法往上的極限;二方面則是提
醒, 可以透過組織編制的調整,避免將員工升遷 至其所無法擔任的職位上。
其實,每一個人都有其專長,也有其侷限,某些侷限可以透過學習而突破,但某些不
能。對組織來說更重要的是,與其讓某一 個員工學習他所不擅長的,好將其按組織規
定升遷到某種員工不能勝任或不希望從事的職位上,還不如多元發展組織職階、職銜,
讓每一種才能的員工,都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並獲得相應的
報酬。
例如前面舉例的研發專才,就不要將之升遷到管理職,較好的作法是設置更完備的研發
部門職銜(職等)與福利,使其可以待在擅長的領域內工作,且獲得同等尊重。
在《彼得處方》、《彼得計畫》、《彼得金字塔》等書中,彼得博士接連提出了幾種解
決升遷不勝任現象的辦法,像是:懂得自我反思、自我提醒、善加利用理性思考,做事
以先就取得了解。懂得設定目標方向和計畫,不相信權威,凡事「小題大作」,試圖簡
化工作內容,降低科層組織的複雜性,不斷自我充實,積極投入重建科層金字塔等等。
重要的是使自己願意並有能力自救,便可能解開「升遷不勝任」的彼得原理魔咒。
盧希鵬@講理專欄 經理人雜誌 2011/05
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
銀行中有一個怪制度,就是服務好的行員就會升遷做主管到後面蓋圖章,而服務不好的
行員,因為升不了官,繼續留在第一線服務客戶。結果,在第一線服務客戶的,要嘛就
是沒經驗的新手,不然就是表現不好的老員工,凡是第一線表現良好的員工,就被調成
第二線的主管,從此不再面對客戶。
軟體公司好像也是如此,舉凡程式寫得好的程式設計師,就會升任為經理,而程式寫不
好的員工,因為無法升遷,留在基層繼續寫程式。結果,留在基層寫程式的,要嘛就是
新手,不然就是程式寫不好的程式設計師。凡是表現良好的程式設計師,就被調任成主
管。從此不再寫程式。
如果這個現象再發展下去,就是做得傑出的經理,將會升官成副總,不再繼續做經理。
而繼續做經理的,多半是做不好現職而無法升遷的人。這樣下去,一個穩定的組織,每
個位置都是升不上去,或是不適任現職的人。
這個現象早在勞倫斯‧彼得(Laurence J. Peter)於1969年出版的「彼得原理」一書
就發現了,也就是人們會因為自己的能力特質限制,升遷到一個無法勝任的位置就停住
了,導致穩定組織中到處充滿不適任的人。
彼得原理告訴我們,企業不應該以升遷做為獎勵的方式,於是,好的銀行行員可以繼續
做行員,但是待遇需要比照經理。好的程式設計師可以繼續留在基層寫程式,待遇甚至
可以比照副總。如此一來,彼得原理的現象就可以稍微解除。
不過,當經理人所在的組織仍以升遷做為獎勵途徑的話,就要注意每次的升遷,都代表
著自己能力與特質的改變。通常基層員工之所以優秀是因為他注意瑣碎事務的邏輯關
係,但高階主管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強調直覺的人際關係。如果升遷後自己的特質沒有
改變,自己可能就是下一個彼得原理的產物。或許,對一個升遷的經理人,要記住:
「換了位置,一定要換腦袋」。
在組織中,不同階層的人應該有著不同的腦袋。聽說有一位貴婦到一家精品店買東西,
買回去覺得不適合,第二天來退貨,不料基層店員說,我們公司的政策是貨既售出、概
不退還,是不接受退貨的。這位貴婦搞不過這位店員,就大聲嚷嚷說要你們老闆出來。
這位老闆在後台聽見了,一見這位貴婦是大戶,急忙出來,並馬上就改口說,退,當然
退,誰說不可退貨的。這位店員還很生氣的跟老闆說,你怎麼這麼搞不清楚,你不是才
告訴我們不接受退貨的。
誰才是搞不清楚的人?
基層員工的腦袋通常是「搞不清楚的清清楚楚」,搞不清楚的是不知老闆的想法,清清
楚楚的是做事的細節。員工沒有錯,只是搞不清楚為什麼要那麼做。公司有標準作業程
序,但那是應付公司的標準狀況,眼看的就要得罪一位公司重要的客戶,這不是標準狀
況,當然不適用標準作業程序。「搞不清楚的清清楚楚」的人最愛說按規定要如何。基
層經理人應該按制度來做事,只是他們搞不清楚,組織不是為制度而存在,應該是制度
是為企業組織而存在。
當你升遷成中階主管時,你的腦袋就要變成「搞得清楚的清清楚楚」。你要先搞清楚老
闆的想法,再去清清楚楚的做事。如果你凡事按制度來,你就是彼得原理的產物。中階
主管知道,制度不是目的,制度是幫助企業完成使命的工具,當老闆的意見與制度不一
致時,通常改的是制度,而不是老闆的想法。聽起來很狗腿,企業中不正是有能力又狗
腿的人升官嗎?
當你有機會成為高階主管,你就要學習「清清楚楚的搞不清楚」。清清楚楚的是企業的
方向,搞不清楚的是對人對事的細節。高階主管面對的情境常常不是標準狀況,搞不清
楚是給自己留彈性,但是心裡卻是清清楚楚的在盤算。他們知道「難得糊塗」的重要,
得饒人處且饒人,和氣不就生財了嘛。
管理學院就在訓練這三種人,大學生沒有老闆,若不用功讀書,就會成為搞不清楚的搞
不清楚。研究生漸漸知道你的指導教授就是老闆,開始學習取悅老闆,所以畢業後有機
會當中階主管,是清清楚楚的清清楚楚。而EMBA的學生呢? 自己可能就是老闆,所以學
校對EMBA課程的設計可是清清楚楚,對期末的考試呢? 就難得糊塗吧。